湖南公务员考试200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2)
材料四
2006年春节,北京市民终于又可以"爆竹声中辞旧岁"了--这是12年来的第一次。2005年9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取消实行12年之久的禁放令,改全面禁放为局部限放。
无疑,"放炮年"的到来是尊重民意、顺应民心之举。即使是反对解禁者,也不得不承认"禁改限"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据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86.3%的北京市民赞成放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其中92.4%赞成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也表示,修订禁放规定主要是因为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春节期间"顶风放炮"的现象逐渐增加。
但是,在为立法者尊重民意叫好的同时,有关人士提醒,不要忘记当年的"禁放令"在当时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2005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因燃放烟花爆竹551人受伤,发生火灾多起。来自国家环境检测部门的信息显示,春节期间全国各地大气污染综合指数也多呈上升趋势,一些城市的大气质量连续数日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而环保专家分析,"罪魁祸首"便是大面积、集中地燃放烟花爆竹后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
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月8日)到2月15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 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 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限"而改变。
材料五
在往年春节期间,尽管北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顶风放炮"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仅如此,因为政府对禁放执法投入成本过高,但没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的严肃性和性被大大削弱。所以,此次北京由禁改限,可以说是多方皆大欢喜的一件事情。
长期以来,由于监管措施、法律条文的缺失,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恶性安全事故屡有发生。据了解,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都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但长期以来以县乡为主的许可证代理形式,形成了"厂易办,店好开"的状态,不少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得以办厂经营。同时,这些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家庭式小作坊生产工艺、技术仍停留在20世纪60到70年代的水平,从业人员素质低,对质量不重视,对生产标准不理解,普遍存在生产无工艺流程、技术无资料、生产无计划,有生产材料就干、有资金就开工的"三无二有"现象。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一些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向市场,并最终给消费者带来伤害。
所以,尽管"禁改限"是一件好事,但要想让这样的好事真正成为好事,需要方方面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2006年北京的烟花爆竹市场施行专营政策,即只有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具有销售资格,也就是目前一个的合法购销渠道。官方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出于安全考虑,防止伪劣烟花爆竹进入北京。
材料六
"限放"法规经人大审议通过后,北京全市上下共同为法规的实施积极准备,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相关单位、组织,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在货源、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安全防范方面做了周密、扎实工作。
对于市民来说,通过禁放12年的宣传和不断的安全教育,市民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大部分人能自觉按照法规的规定,在远离八类禁放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零售网点的地方燃放。
政府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确定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提出了相关的专营管理办法等,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制定了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起草了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也制定了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春节期间,市政府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启动,应急中心参与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指挥工作:如果出现火灾、爆炸等事故,能够及时抽调全市各级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确保处置措施、人员、设备等及时到位。专业消防与医疗救护系统为灭火和伤员救治提供了。在除夕夜,北京市四万多民警默默坚守岗位,同仁医院眼科医生24小时待命,保证随时启动应急医疗队。据统计,2006年除夕之夜,整个北京市共出动49.3万人次维护燃放地点的燃放秩序和禁放地安全。各区县基层群防群治队伍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各区县、街道乡镇都成立了"竹竿队"、"扫帚队"、"三轮车消防队"等灭火救援组织。
同时,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以街道管片、居委会管段、积极分子管楼门、大院的做法,落实燃放秩序维护责任;包括水、电、气、热等要害部位和单位等,全市3万余处禁放点,逐一明确了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了安全。
媒体报道全面、生动、有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媒,以新闻、专题、动漫画、专访、专版等各种形式,进行了一次规模浩大的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基本上达到了新法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城市管理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捆绑执法等方式,对非法运输、销售、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依法查处非法产品和人员数量比往年明显增多。
材料七
从2006年除夕夜到正月十五,北京市虽然有384起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但最终实现了没有重大灾害事故,没有因燃放导致死亡,没有摘除眼球的伤情。这样的结果和12年前的状况相比,无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1978年至1993年春节期间,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人数达2642人,仅1993年春节,就有544人受伤,其中重伤60人,包括摘除眼球5人,而这还不算频繁的火情造成的财产损失。
但是,2006年春节是全国近200个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第一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比2005年同期增加近3.2倍。节日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灭火和抢险救援17098次,出动消防车30403辆次、警力177026人次,抢救人员372人,保护财产价值达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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