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广西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截至9月7日
关于做好 2011 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
现将我区 2011 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开考等级
一、二、三、四级。
二、开考时间
(一)笔试时间:
1 .二级考试: 9 月 17 日 上午 9:00-10:30 ;
2 .三级、四级考试: 9 月 17 日 上午 9:00-11:00 。
(二)上机考试时间:
1 .一级从 9 月 17 日 上午 9:00 开始至 20 日结束;
2 .二、三级从 9 月 17 日 下午开始至 20 日结束(具体科目考试时间长度表见附件 1 )。
三、考试软件、大纲及教材
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NCRE )上机考试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安装、设置。
一级 MS Office 教材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其它科目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教材中附该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2 )。
四、报名信息处理
(一)报名信息(含照片)要准确无误。教育部考试中心明确规定数据上报后不再受理报名信息的更改申请。各考点要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考生报名的组织工作,必须向考生说明报名信息的重要性和不可更改性。报名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相片、保留成绩情况)必须由考生核实并签名确认,确保考生信息采集准确、完整,照片采集符合标准。在接受保留成绩的考生报名时,考生只要提供准确的原 ZKZH (准考证号)和 BLCJZL (保留成绩种类)即可,不需要成绩转移单和单科合格证明。
(二)报名信息(含照片)要及时上报。报名数据刻录成光盘上报,上报时间截止到 9 月 7 日 ,上报后将不能做任何修改,逾期补报的数据将不再受理。报名数据上报前,各考点均可接受考生报考,其中二、三、四级要根据本考点试卷预定数接受考生报考,确保报考考生有试卷考试。
五、试卷申报
一级采用无纸化考试,不用申报试卷。各考点务必于 7 月 25 日前 将试卷申报表(见附件 3 )报到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试卷申报数据上报后不能再更改,无试卷或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点请在试卷申报表的意见栏注明,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试卷领取及保管办法 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各考点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考点的情况,以现有的条件,针对不同的对象,突出重点,积极、有效地做好此项考试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社会各类人员了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努力扩大考试规模。
(二)做好报名的引导和考前的培训工作
各点要引导考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报考相应的等级和科目,考前开展培训,提高获证率。
(三)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主考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单位中层以上领导担任,各考点要建立、健全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要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务手册〉( 2010 年版)》、《 NCRE 上机考试软件使用手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等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试卷的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做好考务人员考前培训、考生考风考纪教育、考场安排等工作。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将考点工作联系表填写完整(见附件 5 ),于 7 月 25 日前 上报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四)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务手册〉》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对考试领导小组成员、监考教师、流动监考员以及考点的医疗、安全保卫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以杜绝考务工作中的失误。
(五)严肃考风考纪,坚持教考分离和回避制度
为维护此项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考点要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严禁任课教师担任本班学生的监考员。要向广大考生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并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化自律意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要在考点明显位置公布区招生考试院的举报电话: 0771-5333256 。
(六)考试工作评估
请各考点按照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关于在我区实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桂招服〔 2009 〕 6 号)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工作的评估,于 9 月 26 日前 将评估材料报送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七)单科成绩保留期限
按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笔试或上机考试成绩只有一科合格的,下次考试(相临考次)该门成绩、等第可以保留,成绩只保留一考次,但不再打印单科成绩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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