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 XP考试辅导:文件或文件夹的选定
在 Windows XP 系统中,对文件或文件夹进行操作,应先选中它们。操作原则是先选择,后操作。可以选中单一的文件或文件夹,也可以同时选中几个对象,被选定的文件或文件夹以 反像显示。
(l) 选定单一文件或文件夹
在驱动器或文件夹窗口中,直接单击要选择的文件或文件夹。
(2) 同时选定多个文件或文件夹
1) 同时选定窗口中的全部文件和文件夹 : 单击窗口的"编辑"菜单的" 全部选定" 命令 ,或用快捷键 Ctrl+A 。
2) 选定连续排列的一组文件和文件夹 : 单击该组的第一个文件或文件夹,再将光标移到该组的最后一个文件或文件夹上,按住 Shift 键,同时单击该文件或文件夹即可选定该组文件和文 件夹。
3) 选定多个不连续文件和文 件夹 : 按住 Ctrl 键后,单击要选定 的各个文件和文件夹。
4) 选定多组文件和文件夹 : 第 一组的选定同 2), 选定第二组时,按住 Ctrl 键单击第二组的第一个文 件或文件夹,继续按住 Ctrl 键,移 动光标到第二组的最后一个文件或 文件夹上,在按住 Ctrl 和 Shift 键 的同时单击第二组的最后一个文件 或文件夹,即可选定第二组文件。 再选定其他组时,方法相同。
5) 利用 "编辑"菜单的"反向"选择" 命令,可以选择全区域内没有选择的对象,而取消已经选择的对象。
此外,用鼠标选择连续多个文件或文件夹还可以这样进行 : 用鼠标单击该组文件左上 角的空白处,按住鼠标并拖动,会出现虚框,凡是被框住的文件或文件夹,都处于被选中 状态。
6) 利用键盘选择全部文件。
按组合键 Alt+E, 打开"编辑"菜单,用光标移动键将选择光带移动到" 全部选定" 命令上,按回车键,或直接按 Ctrl+A 组合键。
(3) 取消选定的文件或文件夹
1) 如果已经选定了一组文件和文件夹,要取消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可以按住 Ctrl 键,在要取消的文件或文件夹上单击。
2) 要取消全部选定的文件,可单击窗口的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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