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我市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4〕335号文件通知,请各位合格考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携带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月30日底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提交上述材料,我们将集中报省人社厅审核批准盖章后,发放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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