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质量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一、考试安排
6月23日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3年3月1日9:00—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3月10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本考试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及人事档案中的聘任审批表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各科目,各科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各级别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级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一、初级
(二)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
一、考试安排
6月23日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3年3月1日9:00—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3月10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本考试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及人事档案中的聘任审批表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各科目,各科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各级别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级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六、考试收费
七、有关事项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一、初级
(二)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
(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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