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导读: 广西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17∶00止。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下午14∶00-17∶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2.填报流程。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 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参照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4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5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6月23日下午14∶30止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七、考场设置
八、成绩管理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84387038,84380505。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下午14∶00-17∶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2.填报流程。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 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参照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4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5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6月23日下午14∶30止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七、考场设置
八、成绩管理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工作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10-84387038,84380505。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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