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质量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场设置
五、考试注意事项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2.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场设置
五、考试注意事项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2.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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