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电气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
江苏省关于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全省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3日-9月4日两天(详见附件1)。
二、管理模式及科目作答方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详见本文附件7-15)。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及相关规定(专业学历明细见附件3)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关于设计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申报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5)及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2016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采取先审核再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index.html),点击“网上报名”,进行个人注册或登录。
2.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4.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09:00~7月7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新考生指:首次报考相关专业的基础考试或基础考试合格后首次报考对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
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下表:
省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7月4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网上支付时间:6月27日-7月10日16:00时(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三)新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6年度考试报名表;从2010年10月起,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报后,国家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因此,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网报所填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所填信息将不予修改。
(二)执业资格考试是在职人员考试,在校生不得报名,凡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四)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确认后可在线打印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完成网上支付为网报成功。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网上报名只审查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现场资格审查中被审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七)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报考人员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费用概不退还。
(八)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整理要求:
1. 材料要求:(a)齐全、平整;(b)请事先将报名表、学历 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规格为A4纸。
2. 装订要求:(a)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b)装订材料前后顺序:报名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由于报考人数多,审查场地狭小,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查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 为避免现场拥堵,请单位尽量派专人统一送审报名材料。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水利水电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号)、《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7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公告2016第1号》、《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项目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关注“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通知公告栏,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
八、发票领取
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3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窗口领取(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将不再办理。其他各市报考人员的发票领取请查询相关报名点网上通知或咨询当地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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