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4注册电气工程师领取注册证章的通知
下列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注册已办结,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通知后2个月内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延续注册人员领取新印章的须交回旧印章。
领取注册证章时,请打印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工程师领取注册证章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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