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做法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中还应当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直接关系到用电人员的安全,也关系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当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量在50KW以下者,应当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具体来说,就是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切不可随意、简单、应付了事。现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法介绍如下:
1、施工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②在供电端为三相四线供电的接零保护(TN)系统中,应将进户处的中性线(N)线重复接地,并同时由接地点另引出保护零线(PE线),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得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以及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重复接地的要求: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用2根以上的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用铝导体或螺纹钢。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以5m为宜,接地体以2.5m长较好,接地极坦深以顶端距地≥0.6m为宜。
二、漏电保护来源:www.examda.com
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①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②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的乘积不应大30MA.S(I.T≤30MA.s)。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情况后,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为了保护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各种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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