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电气火灾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约占火灾总起数的25%左右,与“用火不慎”并列为诸火灾原因之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主要依靠人的直接感官(手、眼、耳、鼻)来判断电气系统的外在表征和环境特征,辅以常用的电工仪表,测量系统的电压、电流、接地电阻等值。但是,电气系统的局部过热的火花放电往往由于处于十分隐蔽的部位,往往不容易被传统的检查所发现。
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997年5月,《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宣布成立,为社团法人,由市科委归口管理,接受市消防局的业务监督与指导。电检服务开始走向社会。
三是发展阶段(2002年-现在)。随着市消防局取消电检企业资格审批制度,本市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电检企业。据统计,截止2004年初,北京市电检企业已达36家,从业人员654名,其中高级工程师66名,工程师119名,助理工程师35名,组成了首都地区预防电气火灾的一支生力军。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也已进一步被社会所接受,一些单位开始主动与电检企业签订定期服务协议。有些外资企业原本就按习惯每年从国外请来专门机构做例行性安全检查,现在已改请北京的电检企业来做了。据2003年6月的统计,六年来,全市电检企业共检测了25594个用电单位,及时发现消防不安全问题543000多件,其中较大的问题28654件,为用户提供检测报告28675份。我市在电气设备大量增多、用电量年增长15%的情况下,电气火灾数量保持了平稳态势。这与加强对电气火灾的专项防治力度不无关系。特别是在各次重大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的保卫工作中,电检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技术保驾作用。
基于历史和法规条件的原因,我国消防安全服务性企业的发育相对滞后,而中介性电气防火检测专业服务正是该领域的一个典型代表。它是消防安全工作顺应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而出现的一项新事物,是消防安全工作科学化和社会化的一种体现。它如何得以正确实施,并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需要一个艰苦曲折的摸索的过程。
(1)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六)款,“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3)鉴于仪器设备和人员经验等方面的不足,许多用电单位并不具自行对电气设备进行规范化统查的条件。他们可以委托电检企业进行有偿检测服务,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电检工作既然是一项有利于减少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好事,消防监督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正是从上术宾认识出发,北京市消防局明确委托消防协会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负责对电检企业开展行业指导工作。几年来,协会工作的主要着眼点是吸引电检企业自愿加入协会,共同制定各种有关的行业规范,促使本行业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行规,不断端正行风。具体可归纳为“五个统一”:
(2)统一制定企的人员与设备配备标准。
(4)统一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行为准则。
市消防局还要求所属各消防监督构负起支持和监督电检服务正常开展的法定职权,向社会各单位宣传定期规范化安全检测的必要性,同时依法对各电检企业的检测质量和真实性进行监督。与此同时,还明文规定:消防监督构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好处费;不得以任何借口带领电检企业到单位强制检测;不得干预单位对电检企业的选择;不得参与电检企业的经营活动。
应当看到,电检作业一种社会中介性技术服务,目前仍然处于发育不成熟的时期。从北京目前的状况来看,仍存在企业总量过多、规模不大、综合技术能力不强等问题,行业管理也还需进一步总结经验,加以改进。
预防电气火灾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改进。在今年以及今后若干年,应该继续抓好以下几件事:
——及时修改和补充《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对各种常用电气产品的防火安全性能进行跟踪分析。
二是继续促进电检行业的健康成长
——强化消防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三展探索与电检工作配套、减少电气火灾的更多有效举措
——电气工程验收、定期安全检测与隐患整改一条龙服务。
——对政府决策和法规建设提出积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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