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的选用
选用恰当的后备电源来满足紧急情况下消防负荷及其它重要负荷的供电要求,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我们一般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交流电源,那么选用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时应注意哪几方面的问题呢?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3.1条规定:民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当民用建筑需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若城市电网能提供二路独立电源(一用一备或相互备用),则可不设柴油发电机组;但当一级负荷中有特别重要的负荷时,则一般应设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3)大、中型商业建筑中为确保市电中断时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宜设柴油发电机组。由于城市电网不可能完全独立,有时一个电源故障或检修时,另一电源有可能同时故障,因此,即使有两路或以上电源供电,为确保民用建筑中消防及其他重要设备(如智能化设备、通讯设备等)的可靠供电,一般都设置柴油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容量的选择,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计算公式,因此设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方法也不相同:有的简单地按电力变压器容量的10%-20%确定;有的按消防设备的容量相加;有的则根据投资者的意愿选择,造成了自备发电机组容量选择的不准确性,若容量选择太大造成一次投资浪费,选择太小则在事故时满足不了使用要求。那么,如何选择自备发电机组的容量呢?笔者经过查阅资料和参考同行各种经验做法后,归纳出如下几点:
自备发电机的容量按供电变压器总容量的10%-20%计算。
(1)按计算负荷选择发电机容量我们知道,建筑物的用电负荷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安型负荷,即保证大楼内人身及设备安全和可靠运行的负荷,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备、应急照明、通讯设备、重要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等;第二类为保障型负荷,即保障大楼运行的基本设备负荷,主要是工作区照明、部分电梯、通道照明;第三类为一般负荷,即除了上述负荷以外的其它负荷,例如:空调、水泵及其他一般照明、动力设备。计算自备发电机组的容量时,第一类负荷必须考虑在内,第二类负荷则根据大楼功能及电网情况来定,若大楼功能要求较高或城市电网供电不稳定,则应将第二类负荷考虑在内,但若将第一类、第二类负荷简单相加来选择发电机容量,则所选容量偏大,因为在消防状态时,只需保证消防设备的运行,第二类负荷不使用;而在非消防状态下电网停电时,消防设备不使用。所以,笔者认为可以选择两者中较大者作为发电机组的容量。
P—自备发电机组的功率kw;
P∑—总负荷kw;
k—可靠系数,一般取1.1。
Pm—起动容量最大的电动机或成组电动机的容量(kw);
cosΨm—电动机的起动功率因数,一般取0.4;
C—全压起动C=l.0,Y—△起动C=0.67,自耦变压器起动50%抽头C=0.25,65%抽头C==0.42,80%抽头C=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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