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电气工程师部分注册人员初始、变更注册领证章
关于上海市2011年度第十九至二十一、二十四至二十五批电气工程师部分注册人员初始、变更注册领证章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领证注意事项:自本通告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经办人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领章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特此通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12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