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的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8日、29日。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组织报名时将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人员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5日-6日,7日-8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月5日9:00-2016年1月11日16:00。(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送审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1)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及复印件;2002年后取得(含200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且验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1月31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点击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获取;
(3)职高及技校毕业生毕业证没有教育部门中专毕业生验印章的不是中专学历,不得以中专学历报考;
(5)毕业证姓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要提供户口曾用名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要到毕业院校或者派出所开具信息不符原因的证明;
4、符合报名条件“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凡1981年后出生的考生,需补充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工作年限(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求同上)。
6、如果省内外市考生因为特殊原因必须在徐州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提供由所在地社保中心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明(指由当地人社局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不接受外省考生报考。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整齐(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其他)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老考生报名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2月23日9:00-2016年1月4日16:00。。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
(九)对报考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限、工作单位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市职称办):(0516)85798231、85798098。
(十一)证书领取地址:徐州新城区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229室(市职称办),咨询电话:(0516)80801177。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5日-6日,7日-8日(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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