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一、组织工作
二、考试科目
三、报名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工作流程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查结果。网上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续考人员可直接打印),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三)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查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查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五、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3月11日至3月15日
3月18日:太原、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
3月20日:晋中、晋城、临汾、运城、长治
(五)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6月1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报考人员只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科目的考试即可。
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统编教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53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每人每门(科)5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类别,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迹墨水笔作答。
十、纪律要求
(二)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装订封皮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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