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2年二级建造师辅导:民用建筑构造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10:44

2A311021熟悉民用建筑构造要求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7至9层为中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实行高度控制区的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3.民用建筑不宜设置垃圾管道,通风道应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5.轮椅通行门净宽应符合:自动门不小于1.OOm;平开门、弹簧门、推拉门、折叠门不小于0.80m。
7.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

编辑推荐:

2012年二级建造师辅导:房屋结构的耐久性

2012年二级建造师辅导:建筑物理环境技术要求

分享到:

责编:mawei评论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