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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取证班

来源:互联网 2017-03-17 21:17

2017年233网校2017年度消防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协议

甲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233网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消防工程师取证班学习享有的“免费重学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享受“免费重学服务”的乙方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甲方233网校消防工程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本协议约定班次中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未能达到乙方报考地区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

(三)、乙方在申请办理免费重学时须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至申请重学期间每次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或电子版。

(四)、若乙方无法满足上述(二)、(三)条件,提供未报考成功证明也可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一)、甲方对符合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提供两次免费重学机会,但若第一次重学后,乙方成绩达到其报考地区公布的合格分数线,则乙方不再享有第二次免费重学服务。

(二)、乙方仅有权对本协议约定班次中考试成绩有未能达到乙方报考地区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成绩不能为零的科目申请重学。

(三)、乙方须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重学申请,即将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资料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邮箱号:kf800@233.com),提交资料不全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重学申请。该次课程的有效期为重学课程开通之日起至重学年度考试结束时止。

(三)、乙方须对提供自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并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

(五)、乙方须遵守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的,否则便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免费重学服务”。

第三条其他

(一)、消防工程师取证班课程到本年度考试结束后关闭。

(二)、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成功付费购买甲方233网校 2017 年度消防工程师考试 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备注:取证班旨为帮助学员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学习效果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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