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低电压并联电容器放电器件的安全要求
每一单元应备有在3min内从2`U_n`的峰值电压放电到75V或以下的放电器件。
在单元和放电器件之间不得有开关、熔断器或其他隔离装置。
虽然已有放电器件,在人接触电容器前仍须把电容器的端子短路并接地。
注:
①当电容器直接与其他能提供放电通道的电气设备相连接,并且其电路性能足以保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放电到75V及以下,则应认为已具有适当的放电能力。
②放电器件及其放电电路必须能承受电容器在1.30`U_n`峰值时对其放电的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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