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城市电力网规划中负荷预测的一般规定
1、负荷预测是城网规划设计的基础,应在经常性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充分研究本地区用电量和负荷的历史发展规律来进行测算,并适当参考国内外同类型城市的历史和发展
资料进行校核。
注:所用负荷一词均指最大电力负荷。
2、城网负荷预测数字应分近期、中期和远期。近期应按年分列,中期、远期可只
列规划期末数字。
3、负荷预测应分区并分电压等级进行,使城网结构的规划设计更为合理。分区应根据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地理自然分布位置、负荷性质等情况进行适当划分,亦可按一个或几个变电所供电范围来划分。分区的选择主要便于制订城网在不同时期的改造与发展规划。
分电压等级应根据城网选用的电压等级划分,计算某个电压等级城网的负荷时,应自总负荷中减去上一级电压城网的线损功率和直接供电的(包括发电厂直供的)负荷。
4、负荷预测需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口规划、用地规划、能源规划、产值规划、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市区内各功能区(如工业、商业、住宅、文教、港口码头、风景旅游等区域)的改造和发展规划。
(2)市计划、统计部门和各大用户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用电发展规划和有关资料。
(3)电力系统规划中如电力、电量的平衡等有关资料。
(4)全市及分区、分电压等级统计的历年用电量和负荷,典型日负荷曲线及潮流图。
(5)各级电压变电所、大用户变电所和有代表性的配电所的负荷记录和典型日负荷曲线。
(6)按行业分类统计的历年售电量和负荷。
(7)大工业用户的历年用电量、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和用电单耗。
(8)计划新增的大用户名单、用电容量、时间和地点。
(9)现有电源供电设备或线路过负荷情况,及由此而供不出电的数量和因限电对生产、生活等造成影响的资料。
(10)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及用电发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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