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公用建筑计算机设备的布置原则
1、中央处理机、存贮器、外存贮器、磁带机、通信处理机等设备应设于主机室内,环境应符合规定。
2、打印机、拷贝机、绘图机宜单设房间布置。
3、磁性或光学扫描输入机、数字化仪及软磁盘机等设备,工作环境应符合有关规定。
4、各计算机设备布置时应以同类设备相邻,与非同类设备或墙壁的间距不宜小于1m。
5、机要终端机应分区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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