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医疗电气设备接地的一般规定
1、医疗及诊断电气设备,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采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地、等电位接地或不接地等型式。
2、使用插入体内接近心脏或直接插入心脏内的医疗电气设备的器械,应采取防止微电击保护措施。
防微电击措施宜采用等电位接地方式,并使用Ⅱ类电气设备供电。
防微电击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室内给水管、金属窗框、病床的金属框架及患者有可能在2.5m范围以内直接或间接触及到的各部分金属部件。用于上述部件进行等电位联结的保护线(或接地线)的电阻值,应使上述金属导体相互间的电位差限制在10mV以下。
3、在电源突然中断后,有招致重大医疗危险的场所,应采用电力系统不接地(IT系统)的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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