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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原则

来源: 2017-09-19 16:15

 一、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应按综合防雷系统的要求进行设计。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为确保防雷的科学性、先进性,在设计前宜做现场雷电环境评估。

 

二、在进行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工程设计时,应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条件、雷电活动规律、雷击事故受损原因、系统设备的重要性、发生雷灾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应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技术先进、优化设计、多重保护、经济合理、定期检测、随机维护的原则进行综合设计、施工及维护。

 

四、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采用:直击雷防护技术、等电位连接技术、屏蔽技术、合理布线技术、共用接地技术、设计安装浪涌保护器(SPD)的技术等六大综合防护技术进行设计。

 

五、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所在地区雷暴等级、设备所在不同的雷电防护区以及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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