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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民用建筑电气照明方式的分类

来源: 2017-09-25 18:15

 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当仅需要提高房间内某些特定工作区的照度时,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宜在下列情况中采用:

 

(1)局部需要有较高的照度。

 

(2)由于遮挡而使一般照明照射不到的某些范围。

 

(3)视觉功能降低的人需要有较高的照度。

 

(4)需要减少工作区的反射眩光。

 

(5)为加强某方向光照以增强质感时。

 

当一般照明或分区一般照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混合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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