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竣工环保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提示】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注意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注意2】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验收。
【注意3】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应分期验收。
【注意4】环境保护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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