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可撤销合同

来源: 2017-09-27 15:19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提示1】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合同内容在客观上利益严重失衡;受有过高利益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利用对方的故意。

 

【提示2】一类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而损害国家利益,作无效合同。另一类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但未损害国家利益,作为可撤销合同处理,体现了充分尊重被欺诈人、被胁迫人的意愿。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