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知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规定
(1)施工前应以施工内容为对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企业公章。
(4)施工方案审批
1)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修改或补充:
①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
②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③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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