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规定
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干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干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干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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