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的特殊场所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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