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知识点(6)
配电室对建筑的要求
1、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三级。
2、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3、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和不起灰;顶棚不应抹灰。
4、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5、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配电室应采暖。炎热地区的配电室应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措施。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采光。在值班人休息间内宜设给水、排水设施。附近无厕所时宜设厕所。
6、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室,应设设备运输的通道,并应设良好的通风和可靠的照明系统。
7、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注:10kv变电所应符合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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