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整理: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来源: 2018-02-05 15:07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地质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生产工艺流程系统设计费按安装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习题:关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计算的

 

  B.分期分批交付的工程,应在最后一期(批)交付时一次性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C.凡购置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应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D.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

 

  E.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不需安装设备价格总额按比例分摊

 

  答案:ACD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