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知识点(17)
公理2--二力平衡条件
作用在刚体上的两个力,使刚体保持平衡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是这两个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在同一直线上。
由公理2,若某构件平衡,自重不计,只在两点受力,则这两个力必等值、反向、共线。这类构件称二力构件。例:三铰拱桥,受力如图,各拱自重不计,拱BC为二力构件。
二力平衡与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区分(加)
公理3--加减平衡力系公理
在已知力系上加上或减去任意的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刚体的作用。
这个公理是研究力系等效变换的重要依据。
根据上述公理可以导出下列推理:
推理1--力的可传性
作用于刚体上某点的力,可以沿着它的作用线移到刚体内任意一点,并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作用。
推理2--三力平衡汇交定理
作用于刚体上三个相互平衡的力,若其中两个力的作用线汇交于一点,则此三力必在同一平面内,且第三个力的作用线通过汇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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