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8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总结: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来源: 2018-07-16 12:26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2)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按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资质:禁止超越资质、借用或借出资质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总包可分包,除总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分包)

  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行为:禁止全部转包、肢解转包、再分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3.建筑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习题: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在合同中约定。

  A.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

  B.发包单位与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

  D.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

  答案:A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