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8招标师收尾考试报名时间:9月7日-16日
根据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18年重庆招标师收尾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7日—9月16日。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凡符合本次考试要求的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请确认要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报名考试,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㈠ 报考信息提交。符合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招标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并选择重庆市作为参考地。
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审通知;考生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填写信息中修改。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8152250、023-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㈡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写报考信息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8年招标师职业资格收尾考试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㈢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9月7日─9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招标师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要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㈣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0日至11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打印准考证”,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㈤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㈥ 考后资格复审。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渝人考[2016] 30号)要求,资格考试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受考试相关信息。
凡考试后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㈦ 证书办理。考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qhrss.gov.cn/u/kszx)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领取证书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领取。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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