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造价工程师考试《计价控制》考点: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考点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知识要点集成
表5-1 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知识要点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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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担者 |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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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的确定 |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 |
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 |
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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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处理 |
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
二、主要题型
1. 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 )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A. 投标截止时间 B. 招标截止日
C. 中标通知书发出 D. 合同签订
答案:A
解析: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 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2.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下列有关价款调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B.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C.造成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
D.造成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均予以调整。
答案:A
解析: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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