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训练题(10)
1.某工程项目开发商委托工程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折、确定建筑设计标准、选择适用的技术规范、提出质量保障措施。从委托工作的范围来看,工程监理公司承担的服务属于( )。
A.项目前期立项咨询
B.设计阶段监理
C.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D.施工阶段监理
答案:C
解析:P82 监理合同的范围是监理工程师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委托人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可以非常广泛。从工程建设各阶段来说,可以包括项目前期立项咨询、设计阶段、实施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或某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如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可确定为进行可行性研究,各种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准备,提出质量保证措施等等。
2.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是( )。
A.委托人未能为监理人提供与监理有关的工程资料
B.非监理人原因暂停监理业务超过6个月
C.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监理酬金超过3周
D.委托人拒付合理化建议奖
答案:B
解析:P84 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人可按照终止合同规定程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项C没有时间上的约定。
3.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指( )。
A.监理合同中书面约定的履行期间
B.从签订监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移交及监理人获得报酬尾款止
C.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时间之和
D.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时间之和
答案:B
解析:P86 尽管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但此期限仅指完成正常监理工作预定的时间,并不就一定是监理合同的有效期。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是用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因此通用条款规定,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监理合同才终止。
4.某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监理人负责该工程自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移交为止的全部监理任务,则下列情况中,损失应由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监理人在建筑石材进场单上签署了验收合格意见后,供货商又擅自调换了部分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造成的损失
B.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报告,监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审核意见,导致承包人的部分不合理索赔成立,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C.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监理人发出了停工令,该事件造成的停工损失
D.在工程保修阶段,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到场监督承包人保修,监理人未到场造成的委托人损失
答案:B
解析:P87-88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在《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了约束双方行为的条款。其中关于监理人的责任限度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监理人不对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也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责任。选项A、C不属于监理人的过失,选项D属于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事情,均不能由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5.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委托人可以( )。
A.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监理合同
B.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后21天内未收到答复,即终止监理合同
C.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后21天内未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终止监理合同
D.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后21天内未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42天内,终止监理合同
答案:C
解析:P90 如果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l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6.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发包人与某科研机构的试验室签订了委托试验合同,约定该试验室完成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材料和工艺质量的检测试验。以下有关检测试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试验室只接受发包人指示的试验项目
B.试验室应完成承包人要求的试验项目
C.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试验室完成某项试验,但不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D.监理工程师应对依据错误检测数据作出的指示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P87 在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委托人义务有人员服务一项,当涉及监理服务工作时,委托人所提供的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监理人应与这些提供服务人员密切合作,但不对他们的失职行为负责。如委托人选定某一科研机构的实验室负责对材料和工艺质量的检测试验,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试验机构的人员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相应的试验工作,但监理人既不对检测试验数据的错误负责,也不对由此而导致的判断失误负责。
7.在监理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可行使的权力包括( )。
A.对设计、施工承包单位的选定权
B.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认定权
C.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D.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等要求的认定权
答案:B
解析:P84 监理合同中涉及到监理****利的条款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监理人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人履行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力中包括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认定权,但是不包括对设计、施工承包单位的选定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等要求的认定权。以上权力是业主方的权力。
8.勘察合同履行中,为了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下列准备工作中属于勘察人的工作是( )。
A.现场地上障碍物的拆除工作
B.勘察现场设备机具的布置和架设
C.完成通水、通电及道路平整作业
D.提供水上作业用船
答案:B
解析:P95-96 在勘察合同履行管理中,发包人的责任中包括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因此,本题中A、C、D均为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而勘察现场设备机具的布置和架设应由施工单位,即勘察单位负责。
9.工程项目的设计成果完成后,由( )负责组织鉴定、验收和向设计审批部门报批。
A.设计人
B.监理人
C.审图机构
D.发包人
答案:D
解析:P98 设计合同履行管理中,发包人应承担一定的外部协调工作,就包括设计的阶段成果(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由发包人组织鉴定和验收,并负责向发包人的上级或有管理资质的设计审批部门完成报批手续。
10.某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设计人提交了初步设计文件并完成了部分施工图设计任务。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未获得批准,该项目被迫暂停,此时设计合同履行的时间接近合同约定期限的一半,设计工作已完成全部任务的60%。若合同终止,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 )。
A.合同约定设计费的60%
B.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C.合同约定设计费的一半
D.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
答案:D
解析:P102 环境影响评价未获得批准导致项目暂停属于发包人的责任,若合同终止,发包人应承担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即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因此本题不应按照合同的期限考虑,应按照设计人完成的工作量考虑,由于工作量已经超过一半,故应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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