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练习:招标师组织招标程序
某市由市财政和市环境建设公司共同出资修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出资比例为各50%,由市环境建设公司主持项目建设。市环境建设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虽无专门的招标机构,但有两名专业招标人员,故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招标采购,于2007年5月8日在《经济日报》、《给排水杂志》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载明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07年5月11日早8:00开始,至5月14日17:00为止,节假日不休息,并强调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前十个单位作为投标人,允许其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07年6月4日早9:00。6月1日组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基本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技术处长和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9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中标结果公布后,其他投标人不服,经商量,认为招标不公平,于2007年6月15日集体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宣布此次招标无效。工商部门受理了投诉,调查后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请指出此次招标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
【参考答案】
此项目为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额占50%,且为公共项目,公开招标是正确的,但该企业只有两个专业招标人员,不具备自行招标采购的条件,同时自行组织招标采购需在可行性研究报批时经核准,因此,该项目不能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不足5日;
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不合法,招标人所在单位人数多、领导多,必定造成缺乏公正性。如组建9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应最多3人为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3,其他6名成员应从政府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管部门不能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市建委主任、发改委副主任等,招标人代表也应该是懂技术的专家;
延迟开标是错误的,道路拥堵不属于不可抗力,应不受理环发公司的招标文件;
6月4日16:30公布招标结果,并向环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理由:应公示至少3天后无争议再发中标通知书。
6月8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了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并支付利息。
工商部门受理了投诉,调查后宣布本次招标无效不妥,理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应受理投诉,也不应作出处理决定,因已超过投诉期。
(1)在国家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3)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5)认真组织现场踏勘;
(7)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不受理的规定;
(9)认真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3
温馨提示:2014年全国招标师考试政策有很大变动,考生应提前了解政策变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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