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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采购案例分析考前练习7

来源:互联网 2017-02-28 22:36

试题一
问题
2.指出A、B两家企业分别将工程交给C、D企业组织施工的违规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2.A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
B企业的行为属转包行为。
3.供货商可以起诉B企业,也可以将D、B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试题二
某施工单位以3 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
事件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3: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问题
2.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以投标价120万元,还是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为准?说明理由。
4.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1.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合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报价。本案例是在主体结构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但承包人却是在竣工结算时才提出报价,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提出报价时间,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视为承包人同意设计变更但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因此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70万元设计变更报价。
3.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质工程奖为由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合理。合同中关于5%即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是针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而设置的,本案工程以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所以发包方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没有依据。

试题三
问题
2.从上述背景资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理由: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原因: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
招标人直接或者问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试题四
问题
2.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承包价格谈判,是否合法?发生了上述情况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教师招聘网开载明,并不得随意改变。凡未在招标文件教师招聘网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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