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3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练习二

来源:互联网 2017-02-28 22:36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有A.B.C.D.E五单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该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O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3.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则不妥,因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不可以参加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只有4人,则不妥,因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3.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相关推荐:

2013年报考|报考条件|报考指南

233网校推出2013年招标师优惠套餐班,赶快报名,享受超低优惠!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