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招标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精选习题10
【案例4】
背景:某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公开招标,某招标代理公司具体实施,并在该市专家库中抽取5名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向其授权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得标准与分值计算如下:
商务标初始评分以百分计,以各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100分),超过该限值时,扣减分值为超过百分率的2倍;低于该限值时,扣减分值等于低于百分率。
在评标过程中,需要专家对于各个技术指标打分,每个指标满分为10分。
经过初评,确认有效的投标共4份,同时经过相应的答辩与询问过程,确定各个投标人的基本投标评价状况如下: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提出增加一个技术指标参数,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经过评审后,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了中标人。但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的结果未能满足招标方事先确定的要求,提出将评标结果的第二名增加为中标候选人。随后招标方分别就一些工程技术标准与合同细节问题与两位候选人进行了洽谈,最终以第二候选人再降价10%为前提,与之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第一候选人以招标过程违规为由,将招标方诉至法院,提出此次招标结果作废,并应重新招标的诉求。
问题1:根据评标标准,计算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分值,并确定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问题2: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与招标方的相关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题3:中标第一候选人是否可以起诉?其起诉内容是否合理有效?。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