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二篇第五章第四节
第四节防烟分区
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一是为了在火灾时,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二是为了提高排烟口的排烟效果。防烟分区一般应结合建筑内部的功能分区和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进行划分,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一、防烟分区面积划分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宜大于 2000㎡,长边不应大于 60m。当室内高度超过 6m 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 75m。设置防烟分区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防火卷帘、建筑横梁等划分。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4)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宜作为一个防烟分区。
5)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 10%,且不应小于 500mm,同时应保证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应由计算确定。
6)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例:对建筑划分防烟分区时,下列构件和设备中,不应用做防烟分区分隔构件和设施的是()。(2015 真题)
A.特级防火卷帘
B.防火水幕
C.防火隔墙
D.高度不小于 50cm 的建筑结构梁
【答案】B
例:下列关于防烟分区划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016 真题)
A.防烟分区可采用防火隔墙划分
B.设置防烟系统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
C.一个防火分区可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
D.防烟分区可采用在楼板下突出 0.8m 的结构梁划分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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