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三篇第九章第四节
第四节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组成,能够在保护区域内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条件下提前报警,避免由于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系统设计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接入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不应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将报警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但其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有区别;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接入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部位附近。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规范规定,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