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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模拟题及答案6

来源: 2019-01-31 19:29

   1 . 【案例题1】(20分)

  某耐火材料厂新建厂区工程,主体为一重钢结构多层厂房,地下部分为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地上部分柱为钢管混凝土,其他构件均为H型钢构件,钢构件间的连接方式主要为高强度螺栓连接。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钢构件加工过程中,驻加工厂监理发现个别构件焊接时出现咬边,经过施工单位的科技攻关,得以解决。
  事件二:钢构件制作完成、并经检测合格的构件所有外露部位均喷涂底漆后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尺寸校验后进行拼装。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先初拧至施工扭矩的50%左右,对接合件进行校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后,再复拧达到紧固。高强度螺栓安装时从中部向四周逐个进行,初拧及终拧从四周向中心进行,并保持四个方向对称拧紧。监理工程师指出错误,责令整改。
  事件三:钢结构施工完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钢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认为达到验收合格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事件四: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第75天,施工单位将工程档案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被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拒绝接收。
  问题:
  1.试分析事件一中出现咬边的可能原因(至少列出四项),并简述处理方法。
  2.试分析事件二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理由。
  3.事件三中,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通过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事件四中,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产生咬边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焊接工艺参数选择不当,如电流过大、电弧过长等;
  ②操作技术不正确,如焊枪角度不对、运条不当等;
  ③焊条药皮端部的电弧偏吹;
  ④焊接零件的位置安放不当等。
  咬边的处理方法:
  ①轻微的、浅的咬边:可用机械方法修锉,使其平滑过渡;
  ②严重的、深的咬边应进行焊补。
  解析:关于钢结构的施工技术题,主要考核钢结构构件安装时发生形状缺陷的产生原因和处理方法的知识点,此题难度较大,考核技术综合实力。产生咬边的原因很多,主要分为几个方面:
  (1)焊接工艺参数选择不当;
  (2)操作不当;
  (3)焊条问题;
  (4)焊接件安放位置问题。
  至少列出四项,除按上述分类回答外,还可以在上述四个方面展开回答。
  2.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及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理由:除设计明确要求外,摩擦面不应该涂漆;
  不妥之二:构件进场尺寸校验后进行拼装不妥;理由:安装高强度螺栓前,应做好接头摩擦面清理。
  不妥之处三:直接用高强度螺栓作为临时螺栓使用;理由:应先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对其结构架设调整完毕,对接合件进行矫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接合部摩擦面贴紧后,才能进行安装高强度螺栓。不妥之处四:高强度螺栓的拧固顺序从四周向中心进行不妥;
  理由: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初拧、复拧、终拧都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解析:此题难度虽不大,属常识性知识,但正确作答需考生具备一定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事件二中共有四处错误:
  第一处: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常规情况下摩擦面不应该涂漆;
  第二处:安装高强度螺栓前,应作好接头摩擦面清理,这是一处明显的不妥;
  第三处:直接用高强度螺栓对位、校正后紧固,按规范,应该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然后用高强螺栓替换后拧紧,这一处不妥隐含在背景材料中,需仔细推敲才能发现。
  第四处:高强度螺栓紧固的顺序不正确,应该从中部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3.事件三中,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1)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解析: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于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3条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④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事件四中,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合理;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应由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档案直接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正确做法应是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然后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后,由建设单位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解析:本题是《管理与实务》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提问,首先考核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时限: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案例中竣工后75天报送档案提出来用于误导考生,其实没有问题。其次是责任划分的问题:建设工程档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而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所以,当施工单位报送档案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拒绝接收是合理的。
  2 . 【案例题2】
  某高校新建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实验楼,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1
  层、地上19层,建筑檐高82m;实验楼6层,建筑檐高22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1)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2)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为10年。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总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办公楼采用1台塔吊、1台外用电梯;在七层楼面设置有自制卸料平台;外架采用悬挑脚手架,从地上2层开始分五次到顶。实验楼采用1台物料提升机;外架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监理工程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单独编制与之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上报。
  事件二:办公楼外用施工电梯与各楼层连接处搭设卸料通道,与相应的楼层接通后,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设施不齐全,要求整改。
  事件三: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保温工程保修期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承诺保修5年。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
  问题:
  1.事件一中,哪些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指出事件二中做法的错误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3.指出事件三中错误之处,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
  4.事件四中,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合理?本工程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应该为多少年?
  【正确答案】 1.必须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有:
  (1)土方开挖方案;
  (2)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3)外用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也可回答“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方案”);
  (4)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5)自制卸料平台(搭设、拆除)方案。
  解析: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具体有如下几大类: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背景资料中,提到本工程采用有塔吊、外用施工电梯、自制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落地式、悬挑式),背景中没提到的,按没有考虑。首先可确定塔吊、自制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悬挑脚手架都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背景资料中给出实验楼建筑檐高22m,通常外架外伸安全高度为1.2~1.5m,架体总高度将达到23.2~23.5m,故本工程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不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另,背景资料中给出办公楼为地下一层,根据常规设计,其基坑开挖深度应超过3m,故土方开挖也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于背景中未提降水事宜,故在答题时,可不考虑降水。
  2.事件二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1)错误一:仅设置通道两侧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做法: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型)防护门。
  (2)错误二: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正确做法: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
  解析:首先分析事件二中的安全做法,共分两句话:
  (1)与各楼层连接处搭设卸料通道,与相应的楼层接通后,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2)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针对施工电梯安全方面的做法存在错误,逐条进行分析:针对(1),相应规范中规定: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针对(2),相应规范中规定: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尺寸应视架体的
  宽度和高度而定,防护棚两侧应封挂安全立网。防护门只是防护棚的两端,还应增设顶部的硬防护及两侧的防护。
  3.事件三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1)错误一:电梯工程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2)错误二: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正确做法:应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3)错误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只有建设、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加(或电梯安装单位未参加);正确做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电梯)分包单位也应参加。
  解析:首先分析事件三的说法,共分四句话:
  (1)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
  (2)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3)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
  (4)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针对(1),相应规范中规定: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针对(2),相应规范中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再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很明显,第(3)句本身没有问题,为第(4)句的原因说明。针对(3)、(4),相应规范中规定: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4.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合理;建设单位做法:合理;本工程保温工程保修期限应该是:10年。
  解析:先审题,背景资料中两处提到保温工程保修期:
  (1)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保温工程保修期限为10年;
  (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保温工程保修期限承诺保修5年。
  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应保修5年,建设单位认为应保修10年,二者必有其一做法不合理,施工单位的理由: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只需保修5年。《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5年,为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也就是说≥5年都满足要求。
  那么,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的10年同样满足要求,这种情况下,按保修年限长的时间为准。反之,如果原合同约定时间少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年限,则应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年限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
  3 . 【案例题3】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地下1层,地上1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共有甲、乙、丙等8家单位参加了工程投标。经过公开开标、评标,最后确定甲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部分条款约定如下:(1)本工程合同工期549天;(2)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计价模式;(3)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包干使用;(4)因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工程实体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予以调整;(5)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
  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标过程中,乙施工单位在自行投标总价基础上下浮5%进行报价。评标小组经认真核算,认为乙施工单位报价中的部分费用不符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条款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事件二:甲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情况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³,定额单价人工费为8.40元/m³、材料费为12.00元/m³、机械费1.60元/m³_。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为8200万元,措施费项目清单合价为360万元,暂列金额为50万元,其他项目清单合价120万元,总包服务费为30万元,企业管理费15%,利润为5%,规费为225.68万元,税金为3.41%。
  事件三: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进行了合同管理工作。
  事件四:甲施工单位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坚持开展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事件五: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季,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甲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要求,建设单位不予支持。对此,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正式的书面索赔报告。
  问题:
  1.事件一中,评标小组的做法是否正确?并指出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是什么?
  2.事件二中,甲施工单位所报的土石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多少元m³中标造价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金额是多少万元?(均需列式计算,答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事件三中,甲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执行哪些程序?
  4.事件四中,按照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在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时,甲施工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哪些资料进行备案?
  5.事件五中,甲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都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项)?
  【正确答案】 1.评标小组的做法是正确的。
  在投标过程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有: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
  解析:根据建设部于2005年6月7日发布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同时,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1.4条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在第3.1.5条中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工程计价时应严格按规定进行计算。
  因此,事件一中投标单位的做法明显违规,评标小组的做法是正确的。
  在投标过程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有: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
  保护费、规费、税金。
  2.土石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15%)×(1+5%)=(8.4+12+1.6)×(1+15%)×(1+5%)=26.57元/m³
  中标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措施费项目清单合价+其他项目清单合价+规费)×(1+3.41%)=(8200+360+120+225.68)×(1+3.41%)=9209.36万元
  工程预付款=(中标造价-暂列金额)×10%=(9209.36-50)×10%=915.94万元
  解析:综合单价是投标人对照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的项目特征进行分析,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力,包括技术、人财物资源的能力,制定全部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中都包含了企业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故中标造价计算只需在清单合价的基础上增加措施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后,再计取税金。
  中标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价+其他项目清单价)+规费+税金预付款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造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数额。
  3.甲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执行的程序是:(1)合同评审;(2)合同订立;(3)合
  同实施计划;(4)合同实施控制;(5)合同综合评价;(6)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解析: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第7.1.3条规定,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合同评审;
  (2)合同订立;
  (3)合同实施计划;
  (4)合同实施控制;
  (5)合同综合评价;
  (6)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4.甲施工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备案的资料有:
  (1)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
  (4)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
  解析: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员在进场施工前,应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送总承包商备案。总承包方劳务员根据劳务分包单位提供的劳务人员信息资料,逐一核对是否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不得使用,总承包商不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5.甲施工单位的索赔不成立。
  施工索赔的起因有: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
  (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
  (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解析:根据背景材料,合同中有约定“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包干使用”,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因为雨季原因使施工现场的排水费用比中标价中的费用超出3万元。由于雨季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见的范围,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引起索赔的起因,故应属于合同中措施费包干使用的范围。因此,索赔不成立。关于施工索赔可能的起因,这是一道开放性的题,考生可根据自身经验作答。施工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
  (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
  (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4. 【案例题4】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地下2层,筏形基础,地上25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裙房6层,框架结构。室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室内墙体等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的原则,并提出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包括“安全有序”、“不损害公众利益”两项内容。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相应分包资质及能力确认方法及原则选择了裙房结构工程的分包单位。双方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单位以其签约得到建设单位批准为由,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
  事件三: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墙体节能砌块经施总承包单位进场检验发现导热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以指标值偏差不大为由,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该批砌块,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了指令。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此事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报告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这一事件。
  事件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记录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公布期限为6个月。公布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提出的申请和整改情况,决定将公布期限调整为4个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进行公布,公布期限也是4个月。
  事件五: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对于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包装、生活垃圾等常见固体废物随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问题:
  1.事件一中,总平面布置都有哪些原则?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除了事件一明确的,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2.指出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做法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3.依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事件三,应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如何处罚?
  4.事件四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诚信行为记录4个月期限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全国、省级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规定中各是多少?
  5.事件五中,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处理方法有哪些(至少列出三项)?
  【正确答案】 1.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
  ①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
  ②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
  ③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
  ④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
  ⑤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⑥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⑦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还应包括:文明施工、整洁卫生、不扰民。
  解析:问题1中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原则,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作答;二是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有哪些,这也是一道开放性的问题,稍有现场经验的考生,都能总结出几条。
  (1)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第4.6.1条规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
  ①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
  ②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
  ③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点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
  ④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
  ⑤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⑥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⑦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至于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稍有现场经验的都可以发挥出来几点,比如:安全有序、文明施工、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等,这些也就是施工现场每周例会上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整天挂在嘴上的那几句话。
  2.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为:
  不妥之一:总承包单位将裙房结构施工分包;正确做法:裙房结构工程属主体结构工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结构工程应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完成。
  不妥之二: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正确做法:分包工程的技术资料应由总承包单位整理、保管,分包商协助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不要之三: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正确做法:分包单位不得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工作联系;应该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款。
  解析:这一问包含的内容较多,涉及很多方面的知识点,特别是一些行政法规方面的知识,需要参照《建设工程法规》的内容,有一定难度。主要考核哪些分包是违法的、分包的权利与义务,存在分包时,总承包单位应履行的责任与权利等知识点。
  仔细审题,事件二中,第一句是这样说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相应分包资质及能力确认方法及原则选择了裙房结构工程的分包单位”,这句话一半是对的,一半是错的,但很多考生往往纠缠于对的部分做文章,而忽略了明显不正确的地方。
  前半句提到了分包选择的方法及原则,一是资质、二是能力确认,再加上背景材料中有一个提示:“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从上述三条件来看,显然分包选择的方式方法是没有问题。
  后半句呢,将裙房的结构工程进行分包,不管是塔楼还是裙房,都属于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即为违法分包。
  再看第二句:“双方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自行编制、汇总,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整理和保管就不一定了,有些分包项目通常只发生在一段时期,可能离竣工移交还早,分包没法实现整理和保管。各种技术资料必须由总包整理保管,但分包商协助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再看第三句:“分包单位以其签约得到建设单位批准为由,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既然是分包商,也就是说只与总承包商有合同关系,不管谁批准不批准,直接向一个与之没有合同关系的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项,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3.依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事件三应如此处理:对建设单位:明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监理单位:尽到监理责任,不应处罚。
  解析: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30号)中,对违反规定的节能条例的行为,均追究相应的责任。
  (1)《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2)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3)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4)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2)《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2)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3)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3)《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4.(1)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做法:妥当;
  理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本案例中为4个月,故妥当。
  (2)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做法:妥当。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故公布期限4个月妥当。
  (3)按规定,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应为:
  1)省级:6个月~3年,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2)全国:6个月~3年,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解析: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第十条规定: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相结合,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
  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建设部。
  也就是说,不良诚信行为记录先由各省发布,其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部分不良信息,还应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
  由此我们知道,整改确有实效的,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可缩短到最少3个月。全国公布期限随地方,当然也就是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了。
  5.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处理方法有:(1)回收利用;(2)减量化处理;(3)焚烧;(4)稳定和固化;(5)填埋。
  解析: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对固体废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方法如下:
  (1)回收利用;
  (2)减量化处理;
  (3)焚烧;
  (4)稳定和固化;
  (5)填埋。
  5 . 【案例题5】
  某耐火材料厂新建厂区工程,主体为一重钢结构多层厂房,内含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央控制室工程,地下部分为混凝土灌注桩基础,地上部分柱为钢管混凝土,其他构件均为H型钢构件,钢构件的连接方式主要为高强螺栓(摩擦)连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制作完成、并经检测合格的构件所有外露部位均喷涂底漆后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尺寸校验、摩擦面打磨后拼装。高强螺栓连接时先初拧至施工扭矩的50%左右,对接合件进行校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后,再复拧达到紧固。高强螺栓安装时从中部向四周逐个进行,初拧及终拧从四周向中心进行,并保持四个方向对称拧紧。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停工整改后通过验收。
  事件二:装饰装修施工前,装修单位上报中央控制室的木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不上人)施工方案,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φ6吊杆,长1.2m;
  (2)吊杆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上,冲击电锤成孔;
  (3)主龙骨间距960mm,吊挂在吊杆上;
  (4)次龙骨间距500mm,紧贴主龙骨安装;
  (5)纸面石膏板的长边沿横向主龙骨铺设;
  (6)纸面石膏板四角先固定在龙骨上,然后固定四边,最后固定中心,确保牢固。
  监理认为部分做法不妥,退回施工单位改正后,签字审批,按方案组织施工。
  事件三:吊顶内设备、管线及填充材料施工就绪且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安装面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被监理工程师拒绝。
  事件四: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75天,施工单位将工程档案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被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拒绝接收。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从钢构件制作到拼装完毕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二中纸面石膏板吊顶施工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3.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应
  对哪些项目进行隐蔽验收(至少列出四项)?
  4.事件四中,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正确答案】 1.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理由:除设计明确要求外,摩擦面不应该涂漆;
  不要之处二:直接用高强螺栓作为临时螺栓使用;理由:应先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对其结构架设调整完毕,对接合件进行矫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接合部摩擦面贴紧后,才能安装高强度螺栓。
  不妥之处三:高强螺栓的拧固顺序从四周向中心进行不妥;理由: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初拧、复拧、终拧都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解析:此题考察钢结构施工技术。
  仔细审题,事件一钢结构施工共有三句话:一是钢结构所有外露部位均喷涂底漆;二是直接用高强螺栓作临时螺栓固定;三是高强螺栓从四周向中心的紧固顺序。回答的时候,按这三句话分别进行判断和回答即可。
  第一句:所有外露部位均涂底漆,常规情况下摩擦面不应该涂漆。虽然在安装高强螺栓前,通常会清理摩擦面,但摩擦面涂漆仍不正确;
  第二句:直接用高强螺栓对位、校正后紧固,按规范,应该用临时螺栓或冲钉定位,然后用高强螺栓替换后拧紧。也就是说,直接用高强螺栓当临时螺栓使用,这一处不要隐含在背景材料中,需仔细推敲才能发现。
  第三句:高强螺栓紧固的顺序不正确,无论初拧还是终拧,均应该从中部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
  2.纸面石膏板吊顶施工方案中的不要之处与正确做法如下:
  不妥之一:采用φ6吊杆,长1.2m;正确做法:长1.2m的吊杆应采用φ8吊杆。
  不妥之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沿横向主龙骨铺设;正确做法: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不妥之三:纸面石膏板四角先固定在龙骨上,然后固定四边,最后固定中心;正确做法: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进行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
  解析:此题考察吊顶工程施工技术。
  针对事件二中内容,逐一分析如下:
  (1)对于不上人的吊顶,当吊杆长度大于1000mm,应采用φ8吊杆;吊杆长度在1000mm以下的可以采用φ6的吊杆。
  (2)如果有现场施工管理经验,这一问不难,现场的常规做法。
  (3)主龙骨应吊挂在吊杆上,间距900~1000mm。
  (4)次龙骨紧贴主龙骨安装,间距300~600mm。
  (5)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而不应该是沿横向主龙骨铺设。
  (6)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进行固定,不得多点同时
  作业,以防止钉固过程中,石膏板不均匀受力或残留内力。
  3.(1)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做法正确。
  理由:施工单位应在石膏面板安装前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
  (2)木龙骨石膏板吊顶工程须隐蔽验收的项目有:
  1)吊顶内管道(风管或水管)的安装及试验;
  2)吊顸内设备的安装及试验;
  3)木龙骨防火处理;
  4)木龙骨防腐处理;
  5)预埋件;
  6)预埋拉结筋;
  7)吊杆(拉杆)安装;
  8)龙骨安装;
  9)填充材料的设置。
  解析:此题考察墙面、吊顶及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仔细审题,在事件三中,吊项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安装面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
  也就是说,在龙骨、拉结筋、吊杆、填充材料、吊顶内机电设备及管线等未经隐蔽验收时就已进入面板安装的工序,显然是不符合隐蔽验收本意的。
  现实项目施工中,大多数项目可能都是这样操作的,但并不代表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正确的程序应该是所有隐蔽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面板安装施工。
  根据背景资料,本工程吊顶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背景资料未提及的项目:不在答题考虑之列。
  4.(1)施工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做法合理;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应由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档案直接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正确做法应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单位送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解析:此题考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与档案报送期限。
  本题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提问,对于有现场实践经验的考生,此题其实不难。
  首先考核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时限: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本案例中竣工后75天没有问题,只是起迷惑作用。
  其次是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正确做法应是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然后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后,由建设单位送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显然,建设工程档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而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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