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章节讲义:第一篇第三章第二节
第二节 建筑平面布置
一、设备用房布置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上述房间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表24的规定。
表24特殊房间的设置要求
灭火救援设备房间或其他特殊房间名称 |
规范要求 |
消防控制室 |
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
消防水泵房 |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位置应能保障消防水泵采用自灌式吸水。 |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 |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
锅炉房燃气 |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燃气锅炉房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②锅炉房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 ③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防火门窗。 ④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的规定。 ⑤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⑥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气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
柴油发电机房 |
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1立方米,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
会议厅、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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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厅、多功能厅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 ②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③高层建筑内——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④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
儿童游乐厅 |
儿童游乐厅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
地下商场营业厅 |
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应设防烟、排烟设施;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
二、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 )、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和二、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当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
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和地上二、三层外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层。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三、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厂房内,当必须与该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在丙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时,其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是指为满足日常生产需要,需要在厂房内存放从仓库或上道工序的厂房(或车间)所取得一定数量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的场所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并应靠外墙布置,还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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