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章节讲义:第一篇第六章
第六章 灭火救援设施
第一节 消防车道
一、厂房和仓库的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消防车道与厂房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路面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二、体育建筑的消防车道
1)根据《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各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①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②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③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④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消防车道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x18m。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三、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5)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6)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第二节 消防登高面
首先应根据灭火救援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该综合楼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然后根据其设置位置,再确定该综合楼的消防登高作业面的有关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该综合楼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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