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建《工程法规》时间考点:保证期间
2019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时间类考点突破:保证期间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要 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总结】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习题练习: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A.3 个月
B.6 个月
C.1 年
D.2 年
【答案】B
【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2、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
B.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C.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
D.如果甲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该题涉及三个考点,一是该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是保证期间,而这个问题又是与保证的分类有关系的;三是保证期间的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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