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权限和政府质量监督的内容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权限和政府质量监督的内容(2013、2016、2017年考点)
【考频分析】★★★★
一、政府质量监督的权限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2.进人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二、政府质量监督的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査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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