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备考要点:软土地基
1.垫层和浅层处理
(1)垫层和浅层处理适用于表层软土厚度小于3m的浅层软弱地基处理。浅层处理可采用换填垫层、抛石挤淤、稳定剂处理等方法,处理深度不宜大于3m。
(2)砂砾垫层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粗砂或砂砾;粉煤灰垫层可采用电厂排放的硅铝型低钙粉煤灰;灰土垫层宜采用Ⅲ级钙质消石灰或Ⅱ级镁质消石灰;抛石挤淤宜采用粒径较大的未风化石料。
(3)碎石、砂砾、石屑、矿渣垫层施工可以采用碾压法、平板式振动器或者插入式振动器;垫层应水平铺筑,当地面有起伏坡度时应开挖台阶,台阶宽度宜为0.5~1.0m。
(4)粉煤灰垫层施工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应由室内击实试验确定。
(5)灰土垫层施工先施作排水设施;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施工缝应错开不小于0.5m。
(6)抛石挤淤施工时当下卧地层具有明显横向坡度时,应从下卧层高的一侧向低的一侧扩展;在抛石高出水面后,应采用重型机具碾压紧密,然后在其上设反滤层,再填土压实。
2.竖向排水体
(1)竖向排水体适用于深度大于3m的软土地基处理。用于对淤泥质土和淤泥地基进行处理时,宜与加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方案联合使用。采用竖向排水体处理软土地基时,应保证有足够的预压期。
(2)袋装砂井和塑料排水板可采用沉管式打桩机施工,塑料排水板也可用插板机施工。袋装砂井宜采用圆形套管,套管内径宜略大于砂井直径;塑料排水板宜采用矩形套管,也可采用圆形套管。宜配置能够检测排水体施工深度的设备。
(3)砂袋顶部埋入砂垫层的长度不应小于0.3m,应竖直埋入,不得横置。
(4)袋装砂井施工工艺程序:整平原地面摊铺下层砂垫层→机具定位→打入套管→沉入砂袋→拔出套管→机具移位→埋砂袋头→摊铺上层砂垫层。
(5)塑料排水板施工工艺程序:整平原地面→摊铺下层砂垫层→机具就位→塑料排水板穿靴→插入套管→拔出套管→割断塑料排水板→机具移位→摊铺上层砂垫层。
3.真空预压
(1)真空预压法适用于对软土性质很差、土源紧缺、工期紧的软土地基进行处理。
(2)真空预压施工停止抽气条件:连续5昼夜实测沉降速率小于或等于0.5mm/d;满足工程对沉降、承载力的要求;地基固结度达到设计要求的80%以上。
4.粒料桩
(1)粒料桩可采用振冲置换法或振动沉管法成桩。振冲置换法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15kPa的软土地基;振动沉管法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软土地基。
(2)振冲置换法施工可采用振冲器、吊机或施工专用平车和水泵。起吊机械可采用履带或轮胎吊机、自行井架式专用平车或抗扭胶管式专用汽车等。振动沉管法施工宜采用振动打桩机和钢套管。
(3)工艺程序:整平地面→振冲器就位对中→成孔→清孔→加料振密→关机停水→振冲器移位。
5.加固土桩
(1)加固土桩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10kPa、有机质含量不大于10%的软土地基。
(2)粉喷桩施工应随时记录喷粉压力、瞬时喷粉量和累计喷粉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浆喷桩施工时超过2h的浆液应废弃,随时记录喷浆压力、喷浆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
6.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适用于处理十字板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软土地基。
(2)CFG桩宜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法成桩,施工设备宜采用振动沉管打桩机。
(3)混合料搅拌时间不得少于lmin;桩顶超灌高度不宜小于0.5m;当设计桩距较小时,宜按隔桩跳打的顺序施工。施打新桩与已打桩间隔的时间不应少于7d。
7.刚性桩
(1)刚性桩适用于处理深厚软土地基上荷载较大、变形要求较严格的高路堤段、桥头或通道与路堤衔接段。
(2)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宜采用静力压桩机施工,也可采用锤击沉桩机施工,施工现场应配有起吊设备,其起吊能力宜大于5t.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宜采用振动沉管设备施工。
8.爆炸挤淤
(1)爆炸挤淤法适用于处理海湾滩涂等淤泥和淤泥质土地基。处理厚度不宜大于15m。
(2)从事爆破工作的施工单位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采用电雷管作为起爆器材时,应采用两发同厂、同批号的并联电雷管。
9.路堤地基隔离墙
(1)路堤地基隔离墙适用于相邻两路堤之间,或已建成路堤与拓宽路堤之间出现相互干扰,对地基渗流、变形、稳定等产生不利影响情况下的隔离。
(2)隔离墙按其作用与功能可分为防渗型隔离墙和支挡型隔离墙。相邻路堤,当待建的路堤采用降水预压、真空预压、强化固结等地基处理方法,或采用深井降水等工程措施时,宜设置防渗型隔离墙;其他情况下隔离新老路基相互干扰宜设置支挡型隔离墙。
(3)水泥搅拌桩防渗型或支挡型隔离墙宜采用浆喷桩;高压喷射水泥土防渗隔离墙宜采用单管摆喷喷射注浆法施工。
10.强夯和强夯置换
(1)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蒙古性土、杂填土和软土等地基。
(2)强夯置换法适用于处理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流塑的软粘土地基,处理深度不宜大于7m。
(3)起吊夯锤用的机械设备宜选用履带式起重机,夯锤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锤或铸钢锤。强夯加固蒙古性土地基时,宜采用较大底面积的锤。强夯置换宜采用细长的铸钢锤。
(4)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试夯,确定单击夯击能、夯击次数、夯击遍数、间歇时间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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