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精选考点:防火防烟分区
防火防烟分区
第一节 防火分区
一、厂房的防火分区
二、仓库的防火分区
(一)仓库防火分区需注意的:
1.仓库防火分区水平分隔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2.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3.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4.仓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外,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均可增加1.0倍。
三、民用建筑
注:1 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2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第二节 防火分隔
一、中庭防火分隔
在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
当中庭 相连通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的空间进行防火分隔。
(2)消防设施的设置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如果为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的使用功能
中庭内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可燃物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4)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需为 A 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
第四节 防烟分区
一、防烟分区面积划分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设置防烟分区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宜作为一个防烟分区。
(3)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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