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实务考点第二篇: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表 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
爆炸危险环境类别 |
区域等级 |
场所特征 |
爆炸性气体环境 |
0区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期存在的场所 |
1区 |
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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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 |
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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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粉尘环境 |
20区 |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
21区 |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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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区 |
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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