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实务考点第一篇: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有固体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
1、易燃液体的分级
易燃液体分为以下三级:
(1)Ⅰ级。初沸点≤35℃。
(2)Ⅱ类。闪点<23℃,初沸点>35℃。
(3)Ⅲ类。23℃≤闪点<60℃,初沸点>35℃。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28℃且<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
2、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
(1)易燃性
(2)爆炸性
(3)受热膨胀性
(4)流动性
如,易燃液体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扩散,能扩大其表面积,加快挥发速度,提高空气中的蒸气浓度,易于起火蔓延。再如,火场中储罐(容器)一旦爆裂,液体会四处流散,造成火势蔓延,扩大着火面积,给施救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所以,为了防止液体泄漏、流散,在储存时应备事故槽(罐),构筑防火堤,设水封井等。液体着火时,应设法堵截流散的液体,防止其蔓延扩散。
(5)带电性
(6)毒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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